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就《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4万吨电石产能整合升级项目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,公示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及概况
项目名称: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4万吨电石产能整合升级项目;
项目规模:年产24万吨电石;
建设性质:改扩建;
项目建设地点: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北侧,新增用地面积约156亩(新征用地中心点经纬度为:E110.2470716°,N27.900567°)
二、征求意见稿查询方式和途径
1、网络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EWLOJ_bwg4M40ijPbsqqXA提取码:p3n5
2、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: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。
建设单位: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朱总15111555238
环评单位:深圳市泰越生态环境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工联系电话:073185535979电子邮箱:575796146 qq.com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、邻近居民区的居民等为主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及起止时间
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,均可至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,并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。
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4月10日